德令哈市人民政府文件
德政〔2020〕218号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关于尕海镇郭里木新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尕海镇郭里木新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的请示》(德自然资〔2020〕40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尕海镇郭里木新村社火场(1201.18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郭里木新村村民委员会并确权登记发证,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二、请你局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做好确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
此复
德令哈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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