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土地资源总面积36893346.1亩,其中:
1、农用地:至2007年末,全市农用地面积为20291848.6亩,占总面积的55%,其中耕地面积为150184.7亩,占农用地面积为0.74%;园地面积为2978亩,占农用地面积为0.01%,林地面积为950346.9亩,占农用地面积的4.7%,牧草地面积为19160767.7亩,占农用地面积的94.42%,其它农用地面积为27571.3亩,占农用地面积的0.13%。
2、建设用地:至2007年末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83656.4亩,占总面积的0.2%,其中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1116.4亩,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37%,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312.8亩,占全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7%;居民点工矿用地面积61227.2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3.19%
3、未利用地:至2007年末,全市未利用土地面积为16517841.1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4.8%,其中裸岩石砾地、裸土地沙地在未利用土地中所占比例最大达90.5%。
4、基本农用地保护: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为8529.19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7%。
5、土地开发整理:在“十五”期间在塔弯克星开发土地补充耕地133.3公顷,扣除新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后剩余91.55公顷,实现了占补平衡有余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