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01月09日 11:05  点击:[]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西州州县(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5〕19号)和中共海西州委办公室、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令哈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5〕33号),设立德令哈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承接的职责

1、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许可。

2、不可解体大件运输车辆事项审批。

3、铁轮、履带及超限车辆上公路行驶(辖区内行驶)。

4、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5、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利用跨公路设施设置、悬挂非公路标志。

6、公路增设平面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7、公路行道树砍伐。

8、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

9、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10、省、州政府下放的其他相关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2、根据《德令哈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一体化。

2、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3、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加强农村公路路政、治超和公路建设、水路运输、管理养护职责,强化地方公路运输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规、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交通运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草案,组织拟定物流业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承担地方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运输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承担公路运输、城乡公交、出租汽车、水上运输、汽车维修市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国家和省、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地方公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组织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市域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环境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协调城市交通等综合运输枢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承担联系协调民航、地方铁路等相关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岗位设置及主要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置3个综合岗位:

(一)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

承担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及局财务、文秘等综合工作;承担对局党委任职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和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做好建筑企业资质年检中的资本金验证、财务报表审核工作;办理局机关会务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收集、整理、撰写相关资料和信息;承担地方公路、水路、铁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草拟交通运输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交通运输管理岗位

承担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承担交通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承担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承担水上交通运输及安全监督工作;承担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三)公路建设管理岗位

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承担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发展规划、计划及项目前期立项工作,组织全市公路建设项目的“工可研”、“设计”文件审查和交竣工验收;承担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及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况交通量调查工作;协助做好工程、养护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考核、协调和统计全市农村公路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工作;承担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承担交通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

核定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5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

五、附则

本规定由德令哈市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德令哈市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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