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德令哈市是国务院和中央军委2006年确定的国家三类人防重点防护城市,人防办于2011年元月正式成立,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目前,现有行政编制(主任)1名,工作人员8名(政府临聘)。
内设:主任室、综合室、工程室、财务室、指挥通信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青海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防建设需要,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规划。
(三)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指导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监督检查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指导制定战时城市人口疏散计划,搞好疏散地域建设;协同相关单位部门经济防护重点目标,指导制定平时防护工作和战时抢修方案;参与城市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
(四)制定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五)组织实施人防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统一组织试鸣防空袭警报。
(六)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督促、检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参加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并指导建成后的使用管理和制定战时使用规范;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初级中学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
(八)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监督检查人防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
(九)贯彻落实“平战结合”方针,制定全市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搞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隐蔽,实行灯火管制和发放空袭警报;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一)承办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科室职能
(一)综合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和重要事项督办;指导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贯彻执行;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督检查;承担人民防空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的办理工作;承担本办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依据相关授权,查处人民防空重大案件;承担机关文电处理、机要、政务公开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绩效考核;承办协助管理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管理机构领导班子的有关工作。战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市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工程科
负责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和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人民防空工程。
(三)指挥通信科
组织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的制定、修订并督促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市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管理市级人民防空指挥和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业务建设;指导全市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通信、防化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战时协助领导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
(四)财务科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人民防空行政性规费征收工作职责;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计划、管理,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工作,对全市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审查人民防空部门工程建设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平战结合情况综合统计和分析;承担机关后勤、接待等工作。战时负责编报防空袭经费、物资计划、统计战损情况,协调实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