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01月09日 10:29  点击:[]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西州州县(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5〕19号)和中共海西州委办公室、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令哈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5〕33号),设立德令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

承接的职责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发。

3、省、州政府下放的其他相关职责。

(二)

取消的职责

1、安全培训机构资格确认。

2、根据《德令哈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拟定全市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市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统计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承担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承担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许可以及非煤矿山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职业危害申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工作。

(五)依法受理、调查和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事项,依法予以登记,并告知举报人向有权机关提出。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岗位设置及主要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置3个综合岗位:

(一)机关事务管理岗位

拟订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分解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交通、建设、水利、旅游、消防、铁路、电力等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发布职业危害信息;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初审工作;指导监管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准入条件初审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相关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范围内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落实有关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结案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上级煤监局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三)财务管理岗位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承担局机关会计核算、财务核算与资金运作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核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5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

五、附则

本规定由德令哈市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德令哈市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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